首  页 凹土特性 凹土资源 凹土用途 凹土产品 凹土专利 凹土论文
行业动态 凹土企业 相关行业 政策法规 支柱产业 凹土专家 科技项目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
《中国矿产资源政策》白皮书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矿产资源登记管理办法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和开采审批

第九条 勘查矿产资源,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批和勘查登记。
  勘查特定矿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审批和勘查登记。
  第十条 国有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采矿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批和采矿登记。开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矿产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办理申请、审批和采矿登记时,应当持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开采特定矿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审批和采矿登记。
  第十一条 开办国有矿山企业,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
  (二)有矿山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资源利用方案和矿山环境影响报告);
  (三)有确定的矿区范围和开采范围;
  (四)有矿山设计;
  (五)有相应的生产技术条件。
  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规定,对申请开办的国有矿山企业根据前款所列条件审查合格后,方予批准。
  第十二条 申请开办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及个体采矿的审查批准、采矿登记,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申请开办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或者私营矿山企业,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
  (二)有经过批准的无争议的开采范围;
  (三)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
  (四)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
  (五)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采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经过批准的无争议的开采范围;
  (二)有与采矿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矿产勘查资料和经批准的开采方案;
  (四)有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
  第四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
  第五章 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
  第六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章 附 则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信息发布合作伙伴网站地图English繁体中文

版权所有 中国凹凸棒石粘土网 保留全部权力